部门职能
一、职能配置
㈠、中共宜阳新区工作委员会职能
中共宜阳新区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的代表机关,根据市委的授权,领导宜阳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宜阳新区管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行政职权,确保宜阳新区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具体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领导宜阳新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3、领导宜阳新区党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4、领导宜阳新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5、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宜阳新区管委会职能
宜阳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宜阳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在宜阳新区范围内(包括代管街道、居委会)行使市级职能部门行政管理权和有关社会事业管理职能。具体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宜阳新区建设等有关决定;
2、负责编制宜阳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宜阳新区的政策规章、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章;
4、负责编制宜阳新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宜阳新区财务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授权,对宜阳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宜阳新区的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产管理、环境保护、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7、负责宜阳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职称、人才交流工作;
8、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行政中心及宜阳新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9、负责宜阳新区机关内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宜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共设12个内设机构。
㈠、中共宜阳新区工作委员会下设纪工委(监察室)、党工委办公室。
㈡、 宜阳新区管委会下设管委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分局、计划财政分局、拆迁安置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与拆迁安置办公室合署办公)、招商办公室、资产经营办公室、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使用市公安局编制)。管辖官园街道办事处。
㈢、各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能。
1、纪工委(监察室)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的决定;负责宜阳新区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签证、结算等方面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宜阳新区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受理和查处;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工委办公室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党工委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系统的收、发文等文秘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党工委内外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对口部门的接待与会务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党工委的宣传、组织、干部、统战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工作;
3、管委会办公室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管委会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宜阳新区管委会内外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对口部门的接待与会务工作;负责管委会的文秘、信息、大事记、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管理。
4、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双创、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征兵、民兵预备役、宗教、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工作人员的任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职称、招聘、解聘、辞退、督查、政研等管理工作。
5、规划建设分局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总体建设规划的制定,建设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建筑管理、村镇规划、水利规划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建设及宜阳新区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宜阳新区工程项目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监督管理宜阳新区建筑市场。负责宜阳新区的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承办市建设局、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计划财政分局职能
负责制定宜阳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和执行宜阳新区财政分配政策;负责编制宜阳新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并经有关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宜阳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的调控和监督;负责宜阳新区契税的征管工作;负责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工作。承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7、拆迁安置办公室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建设的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负责拟定宜阳新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有关具体政策和规定,拟定宜阳新区范围内的有关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具体规定;负责宜阳新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8、维护稳定办公室(与拆迁安置办公室合署办公)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信访工作;负责宜阳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610工作;负责宜阳新区普法工作;负责与国家安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招商办公室职能
负责宜阳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编制并落实宜阳新区年度招商工作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和汇编宜阳新区招商项目,做好洽谈项目的跟踪推进,建立客商信息档案;积极参与省、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10、资产经营办公室职能(与招商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宜阳新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对宜阳新区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办公场所等国有资产进行市场运作处置,筹措行政中心和新区建设资金。
11、国土资源分局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宜阳新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和土地开发计划;负责宜阳新区内土地的调查、定级、统计和土地权属的申报登记发证、土地测绘、地价评估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土地征用及报批工作;负责宜阳新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的统一管理;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负责宜阳新区国有土地交易及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采购办
负责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采购信息的收集及发布,归口计划财政局管理,对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负责。
13、公安分局职能
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宜阳新区内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宜阳新区内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维护宜阳新区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管理宜阳新区内的户籍;负责指导宜阳新区内下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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